男子发抖音损害他人名誉,民警批评教育悔当初
“刷抖音”“发抖音”已成为不少人的生活习惯之一。但“抖音”应该是分享生活美好的地方,而不是随便乱发视频的地方,更不是法外之地!
茂县凤仪镇群众王某,于2022年2月23日19时,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发布一段出租车内监控视频并配文字称:视频里出租车内女乘客捡到老人手机没有还给别人,占为己有。后经茂县公安局凤仪派出所民警调查,发现该视频里出租车内女乘客并未捡到手机。
王某在没有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将该段监控视频发布到抖音,对视频里的女乘客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。经茂县公安局凤仪派出所民警批评教育,王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发布抖音向该女乘客道歉请求谅解。
警方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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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余雪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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